力聚热能关联交易被问询,募投项目投资额或生变
来源:壹财信
作者:李作森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力聚热能)是一家主营业务为热水锅炉与蒸汽锅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其也是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力聚热能通过自主核心技术——水冷预混燃烧技术研发的产品曾打破国外垄断,填补了国内空白。
8月15日,力聚热能上交所主板IPO成功过会。《壹财信》研究其招股书、问询回复及公开信息后发现,力聚热能关联采购遭上交所问询,同时还存在内控不规范情况;不仅如此,此次力聚热能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或也存在变数。
关联交易被问询,内控不规范
据招股书,力聚热能2020年至2022年(下称:报告期)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金额分别为206.95万元、1,345.30万元、1,866.08万元,金额逐年提升,占各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0.65%、3.30%、3.19%。
报告期内,力聚热能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均为向西安热力聚锅炉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西安力聚)采购机组及配件等。
招股书中解释为由于力聚热能存在淡旺季的情形,在旺季时产能存在瓶颈且报告期内随着销售规模扩张产能瓶颈问题逐渐突出,故在生产旺季时,委托西安力聚生产一部分小型锅炉以补充产能。招股书还补充说道:在力聚热能旺季产能瓶颈问题解决前,其向西安力聚关联采购的情形仍将持续发生。
西安力聚成立时间为2018年3月,西安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西安热力)持有60%股权,力聚热能持有40%股权,招股书中介绍西安力聚是力聚热能在西北地区从事热水锅炉生产与销售的参股公司。
除向西安力聚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外,力聚热能报告期内还向西安力聚销售商品。
据问询回复,2023年3月前,在西北五省地区内当西安力聚形成生产及销售能力后,主要由西安力聚负责生产及销售。但因西安力聚尚未形成销售能力和满足西北五省地区需求的、各规格锅炉设备的生产能力,因此报告期内力聚热能主要通过西安力聚向西安热力销售相关产品。
对于力聚热能与西安力聚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上交所在问询中单独列出发问,要求力聚热能披露西安力聚各年度的业绩情况、主要客户、供应商情况等。
据招股书,力聚热能分别披露了其报告期内向西安力聚采购商品和销售商品的价格与自身向无关联第三方的采购、销售价格对比。对比结果显示,力聚热能报告期内向西安力聚采购商品的单价均要低于其向无关联第三方的采购单价,同时销售给西安力聚的商品单价均要高于其销售给无关联第三方的单价。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力聚热能报告期各期向西安力聚采购额逐年提升,但西安力聚各年的净利润却一路下跌。据问询回复,自2019年起,西安力聚的净利润逐年下跌,2022年度仅122.10万元。
不仅如此,浏览招股书还发现,力聚热能报告期内还存在费用代付、代收等内控不规范情况。
据招股书,2020年与2021年,力聚热能实控人何俊南代付工资薪酬806.69万元、328.79万元,代收部分废料收入55.87万元、20.77万元,2020年度还存在其他代收款项30.07万元。
此外,力聚热能合作的供应商也登上黑榜。
常熟市艾尔奇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下称:常熟艾尔奇)为力聚热能报告期各期排第一的大供应商,力聚热能向其采购额分别为1,935.25万元、3,636.83万元、3,881.42万元。据企查查,2022年9月20日,常熟艾尔奇因违反操作规程、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作业,被常熟市辛庄镇人民政府给予警告,并处罚1.60万元的罚款。
(截自企查查)
报告期各期,力聚热能向无锡市前洲无缝钢管有限公司(下称:无锡前洲)采购金额分别达到1,509.01万元、2,991.70万元、3,073.99万元。据企查查,今年3月16日,无锡市生态环境局信访调处发现无锡前洲2021年将200多吨废硫酸交由无锡清碧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处置利用,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电子或者纸质转移联单,违反了相关法规,无锡前洲因此被处罚11.00万元。
(截自企查查)
募投项目投资额披露不一致
据招股书,本次力聚热能拟募资15.36亿元,投入至“年产3,000台套高效低排热能装备未来工厂”项目(下称:年产3,000台套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其中,年产3,000台套项目分为3个子项目,分别为“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年产500套大功率超低氮燃气锅炉产业化项目”(下称:子项目一)、“年产1,500套超低氮蒸汽锅炉产业化项目”(下称:子项目二)、“年产1,000套超低氮燃气锅炉产业化项目”(下称:子项目三)。
据招股书,子项目一的投资总额为60,633.05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50,766.90万元。该项目投资分为生产部分和研发部分两方面,生产部分中含预备费851.2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9,678.06万元;研发部分中含预备费482.60万元。综上,子项目一的预备费为1,333.8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9,678.06万元。
在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站中查询子项目一的备案文件后发现,备案文件中显示子项目一投资总额60,640.00万元,其中包含预备费1,30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9,700.00万元,皆与招股书中披露的信息不符。
(截自子项目一备案文件)
据招股书,子项目二的投资总额为54,679.78万元,其中包含预备费1,187.4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3,912.54万元。但在子项目二的备案文件中却显示,项目投资总额为54,830.00万元,比招股书多出150.22万元;预备费为1,20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4,000.00万元,也皆与招股书不符。
(截自子项目二备案文件)
不仅如此,招股书中称子项目二的建设期为24个月,但在备案文件中却显示子项目二拟开工时间为2022年6月,拟建成时间为2024年12月,建设期为30个月。
(截自子项目二备案文件)
据招股书,子项目三投资总额为28,171.97万元,其中包括预备费672.3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087.65万元。但在子项目三的备案文件中却显示,项目投资总额为28,200.00万元,预备费67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100.00万元。
(截自子项目三备案文件)
《壹财信》还注意到,力聚热能在招股书中披露的社保缴纳人数还和企信网年报中存在出入。
招股书中披露,截至2022年12月31日,力聚热能缴纳社会保险覆盖的人数为743人,但在企信网中查询力聚热能母公司及三家控股子公司2022年年报发现,2022年合计社保缴纳人数仅为707人,比招股书中少了3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