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能披露表述不一、关联交易数据打架,创维电器招股书或虚假陈述
来源:壹财信
作者:白 羽
智能电视激活用户达到1.28亿户的港股家电巨头创维集团(HK00751)继创维数字(000810)后又一旗下子公司正准备进军A股。在集团中负责冰箱、洗衣机业务板块的创维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创维电器”)目前正在闯关创业板。
近年来,创维电器自主品牌逐渐式微,依附于小米等大牌后自身存在感愈发稀薄,代工模式带来业绩增长的同时也令其陷入增收不增利的窘境。此次IPO或为寻求破局,募集资金除了用于增产外还有超过1.14亿元投入到研发中心的建设当中。
合并资产持续减值
为上市做准备,创维电器合并了同为创维集团子公司的深圳市创维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深圳电器”)。
2020年9月,创维电器增资3,227.3056万元,由创维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创维集团(深圳)”)及吴启楠、郑世武、曾昭建、田仕民、文坚、周国贤、刘红明以共同持有的深圳电器100%股权认购。
新增股东中除创维集团(深圳)为集团关联法人外,其余也均系在创维电器中任董事、监事或其他重要职位的关联自然人。
在此次增资中,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深圳电器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以2020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深圳电器经评估的净资产价值达到13,072.15万元。对应增加的注册资本计算,增资价格约为4.0505元/注册资本。
其中,深圳电器的净资产评估值或有溢价情况。
招股书披露,2019、2020年及2021年1-6月,深圳电器的净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9,666.51万元、8,804.33万元、6,670.71万元。与评估基准日最为接近的两个财报年份账面净资产均未过亿,最近一期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仅为评估值的一半,呈现持续减值的态势。
以高于账面净资产的估值收购深圳电器后,创维电器并未对此计提商誉。此外,深圳电器还给创维电器带来了其他损失。
尽管是2020年后才正式合并,但创维电器报告期内都将深圳电器纳入了合并范围。2018年,深圳电器因使用“强制性认证标志”,被处以罚款人民币118.80万元;2020年,深圳电器因买卖合同纠纷而产生未决仲裁,为此计提150.00万元的预计负债。上述产生的支出金额均计入了创维电器的营业外支出。
除了子公司被处以大量罚金外,企信网显示,2022年2月23日创维电器母公司在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随机抽查中,被发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情况”存在问题,后续处理结果暂未公示。
(截图来自企信网)
信息披露矛盾频现
2018-2020年,创维电器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在册员工总人数分别为1,589人、1,769人、1,938人,其中各期分别有20.58%、30.19%、18.01%的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未缴纳比例则更高。
企信网年报数据显示的缴纳社保比例则更低,2020年母公司从业人数1672人,730人未缴纳社保,占比43.66%。
(截图来自企信网2020年报)
另外,对比企信网年报数据发现,2018-2020年合并报表范围内创维电器母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社保缴纳人数分别为1,197人、982人、1,026人,与招股书同期分别相差65人、53人、563人。
(数据来自招股书与企信网年报,单位:人)
社保缴纳数据差距变大的同时,劳务外包费用也激增。
招股书显示,创维电器及其子公司存在将部分非核心工序外包的劳务外包情形,2018-2019年劳务外包费用均为0万元,2020年增至573.11万元,2021年仅半年度就达到4,003.88万元。
但招股书随后在披露关联交易时显示,创维电器报告期内接受了数家关联方提供的劳务服务。2018、2019年关联交易形式为“接受劳务”的合计金额分别为1,805.86万元、694.49万元。同时根据其中一家的关联方年报,创维电器2019年接受该关联方提供的劳务具体交易内容为“加工服务”,或与前述披露2018-2019年“劳务外包费用为0万元”的说法或存在矛盾。
另外,招股书中披露的产能数据也有疑问。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创维电器的冰箱、洗衣机最高产能合计为387.90万台/年。
而在募投项目环评文件对创维电器已有生产能力的介绍中提到,2018年创维电器开始投资建设一技改项目,“项目建成后公司总产能仍然为年产300万台超级节能冰箱、200万台全自动波轮滚筒洗衣机”。即至少在2018年,创维电器就有冰箱、洗衣机合计500万台/年的生产能力。
(数据来自募投项目环评文件)
创维电器的官网也显示,其具备600万台智能家电生产能力,而招股书中即使加上次要产品平板电脑的最高产能,创维电器的产品生产能力也仅为465.78万台/年。
(截图来自创维电器官网)
关联交易数据打架
除本身多项数据存疑外,创维电器与关联方的购销数据还出现了“打架”的情况。
报告期内,创维电器主要与集团公司——创维集团控制下的其他企业存在较多关联交易。其中,同为创维电器供应商与客户的创维数字已在A股上市。
2018年至2021年1-6月,创维电器招股书披露的向创维数字销售商品金额与创维数字年报披露的对应采购额完全相同。但其他数据上却出现部分年份相等,部分年份无法对应的矛盾。
2018年,创维电器招股书披露的向创维数字采购商品金额与创维数字年报披露的对应销售额相等,但2019年至2021年1-6月三期均存在差异。
2019-2020年,创维电器招股书披露的向创维数字采购劳务金额与创维数字年报披露的对应提供劳务金额相等,但2021年1-6月的数据则存在差异。
2021年1-6月,创维电器向创维数字子公司购买固定资产,与创维数字半年报披露的向深圳电器转让固定资产金额存差异。
(数据分别来自创维电器招股书与创维数字年报,单位:万元)
创维电器上述存在的问题,或需要其与保荐机构给出解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