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实施 延安必康迎重大发展机遇
摘要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自2019年12月1起施行,其中第三章专门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进行解释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制度对药品上市许可和生产许可进行剥离,既解除了研发企业投产扩张后顾之忧,也释放了生产企业未来增长潜能。
2、延安必康是集原料药、中成药、化学药品、生物制剂、健康产品生产和营销于一体的现代化大型医药企业集团。公司投入百亿资金并携手西门子、思科、克朗斯等全球工业顶尖企业打造的”必康医药数字工厂”项目已建成并部分投产,投产项目即智能制造项目(制药生产线技改搬迁项目),该智能工厂有总面积超过70万平米的16座现代化智慧无人工厂组成。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将使延安必康的众多产品和批文得到更加严格的保护,同时公司也可以根据制度规定合理选择具有生产优势的企业进行合作,充分挖掘产品市场潜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在药品生产环节,将充分发挥延安必康智慧工厂优势,极大地开发公司生产潜力,经营业绩有望实现较大提升。
正文
一、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为行业带来生机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是指拥有药品技术的药品研发机构、药品生产企业等主体,通过提出药品上市许可申请并获得药品上市许可批件,以其名义将产品投放市场,并对药品全生命周期承担相应责任的主体。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源起于欧美国家,是一种将药品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分离管理的制度模式。
此前我国实行的药品注册制度是将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捆绑”的管理模式,弊端在于研发人员具有专业研发技术和能力,但却在生产方面没有资金和经验,导致创新产品无法及时快速地生产投向市场,造福于患者。这对药品研发、生产和使用者都是极大的损耗和伤害。部分制药企业却因为产能不足,先进设备和技术得不到有效利用,造成资源浪费。研发与生产环节不能有效衔接,极大地浪费了社会资源,不利于医药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差异化竞争。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将药品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分离,并在权利和义务方面做出了明确约束,无疑将给整个行业带来更多生机。
综合来看,推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有利于推动药品研发和创新,最大程度发挥产学研机制优势;有利于行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减少重复建设,加快行业优胜劣汰和升级转型;有利于提升行政监管效率,形成”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的药品监管新模式;有利于明确各主体法律责任,研制、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各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享受相应义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是大势所趋,不可阻挡,医药企业应该顺应形势,拥抱变化,在新的政策背景下寻找新的发展机会。
1、明确持有人责任
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依照规定,对药品的非临床研究、临床试验、生产经营、上市后研究、不良反应监测及报告与处理等承担责任。其他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药品质量全面负责。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药品质量保证体系,配备专门人员独立负责药品质量管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对受托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定期审核,监督其持续具备质量保证和控制能力。
2、持有人可自行生产,也可授权生产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自行生产药品,也可以委托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自行生产药品的,应当依照药品管理法规定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委托生产的,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受托生产企业应当签订委托协议和质量协议,并严格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药品委托生产质量协议指南,指导、监督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受托生产企业履行药品质量保证义务。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不得委托生产;但是,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3、持有人可自行经营,也可委托销售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自行销售其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也可以委托药品经营企业销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从事药品零售活动的,应当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自行销售药品的,应当具备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委托销售的,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受托经营企业应当签订委托协议,并严格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
4、持有人可转让药品上市许可
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转让药品上市许可。受让方应当具备保障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质量管理、风险防控和责任赔偿等能力,履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义务。
医药工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是中国制造2025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保障。《中国制造2025》将生物医药和高性能医疗器械作为重点发展领域,国家继续把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加快培育,”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等科技计划继续实施,将为医药工业创新能力、质量品牌、智能制造和绿色发展水平提升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
《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指出,到2020年,规模效益稳定增长,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产品质量全面提高,供应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国际化步伐明显加快,医药工业整体素质大幅提升。到2020年,医药生产过程自动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大型企业关键工艺过程基本实现自动化,制造执行系统(MES)使用率达到30%以上,建成一批智能制造示范车间。
二、延安必康多业务契合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
延安必康已经发展成为集原料药、中成药、化学药品、生物制剂、健康产品生产和营销于一体的现代化大型医药企业集团,先后并购了武汉五景药业、江苏康宝制药、西安交大药业集团、徐州嘉安健康、河北润祥医药、百川医药(河南)、徐州市今日彩色印刷、西安康拜尔、西安桑尼赛尔等多家企业,拥有下属分子公司40余家。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医药工业板块、医药商业板块、新能源新材料板块以及药物中间体板块四大类。上市以来公司发展势头良好,年收入复合增长率超过60%,盈利能力稳步提升。延安必康凭借扎实的研发生产能力和稳健的市场推广能力,成功入选”2018年度中国化药企业TOP100排行榜”,荣列第49位。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入围”2019陕西100强企业”版单第53名。
1、 拥有多个现代化制药车间 可承接生产任务
延安必康主要生产基地分别位于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和江苏省新沂市。延安必康医药智能制造项目总建筑面积100万㎡,基于感应器、物联网、机器人的无模具生产方式,充分释放劳动力,提升生产效率,降低能源资源消耗,用工业化手段实现”柔性设计”、”柔性制造”。包括制药、护理品、化妆品、饮品、彩印包装等五大部分,采用与西门子合作开发的全球首家数据驱动下的柔性制造控制系统。
延安必康位于江苏新沂的智能制造系统,通过现代传感技术、智能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利用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数据驱动下、完全符合工业4.0模式的智能工厂,为消费者提供定制化产品及个性化服务。江苏新沂制药技改搬迁项目目前包含7个制药车间,总建筑面积约240,000㎡,涵盖基因工程药物、眼科用药、无菌注射剂、腹膜透析液、中药材提取、口服液体以及片剂、胶囊、颗粒等固体制剂药物。制药技改搬迁项目全面投产后预计产值可达60亿/年。
数字化中药提取车间以西门子的制造执行系统MES为核心,通过与上层ERP系统连接,实现计划与生产的无缝结合;与同层LIMS系统连接,实现药品生产质量的实时监测;与下层DCS系统连接,实现提取生产过程全自动化控制;同时辅以BMS系统、EMS系统和能源管理系统,实现车间暖通、生产环境、 能源消耗的实时监测,可以实现中药提取全过程自动化控制。
大健康产品项目占地32928亩,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从事女性护理用品、婴儿纸尿裤、成人纸尿裤、护理垫、手术垫设计、开发生产。规划35条智能化生产线全部投产后可实现年产能护理品55亿片,总产能将达到50亿元以上。
定制饮品项目占地310000㎡,建筑面积:80000平方米。共计12条线 同时与德国克朗斯的共同研究签订了相关保密协议,完成了全球首条每小时生产 7200瓶的个性化定制营养水的智能化方案和车间工艺布局方案。
彩印包装项目占地面积约23000平方米,以医药外包装生产和医药内包装生产为主。车间采用世界一流的配套生产设备,包括日本柯达CTP制版系统,德国高宝利必达五色胶印机、六色胶印机、 八色胶印机等先进设备。所引进的印刷机均采用世界先进技术,集成多项高科技模块,将达到高效率、低成本、零误差的最终目的。
2、产品品类全 产能提升空间大
二十多年发展过程中,延安必康先后并购了武汉五景药业、江苏康宝制药、陕西金维沙药业、宝鸡鑫中天制药、西安灵丹药业、西安交大药业集团、西安交大瑞鑫药业、徐州嘉安健康、河北润祥医药、百川医药(河南)、徐州市今日彩色印刷、西安康拜尔、西安桑尼赛尔等多家企业,拥有下属分子公司40余家。
医药工业业务主要依托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展开,陕西必康连续多年位列中国医药工业百强榜。2018年荣获陕西省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2018陕西”百强企业”称号,名列医药类第3名。公司主营产品涵盖循环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眼科、儿科、骨科、补益类、维生素类、抗生素类、抗过敏、抗感染、抗肿瘤、抗风湿、电解质等十多个常见医学临床用药类别。400多个品规,144个产品进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版)》。陕西必康及其子公司拥有片剂、丸剂、散剂、颗粒剂、硬胶囊剂、软胶囊剂、软膏剂、煎膏剂、合剂、糖浆剂、搽剂、眼用制剂、耳用制剂、鼻用制剂、灌肠剂、溶液剂、酊剂、大容量注射液、小容量注射液、中药饮片等产品剂型。同时,在山阳三期项目中布局中药配方颗粒生产项目,积极开展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标准研究、工艺制法研究工作。
在”两票制”推行,”4+7带量采购”全国铺开,新一轮医保谈判背景下,同类药品的竞争最终演变为成本控制效率提升的综合实力竞争。公司目前丰富的产品主要以自有生产为主,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保障背景下,叠加公司两大生产基地可大量承接外来订单预期,公司未来完全可以全国统筹布局,选择不同基地和厂家生产不同的产品,最大程度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强公司产品的综合竞争力。
3、深耕终端多年 可受托销售市场大
延安必康高度重视营销网络体系的建设和培养,注重专业化营销团队的建设和提升,利用资源及人才优势建立起覆盖全国大部分大、中城市,多层次、立体化、全辐射的营销网络体系,覆盖主流商业渠道。以集团整合的商业资源为中心,区域性的建立销售推广平台与配送平台。公司在全国范围30省设立了办事处,拥有3000多人的营销队伍,营销体系健全;与医院、商业渠道、零售连锁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实现从医院、社区到乡村诊所,从中小连锁到单体药店的全面覆盖,形成了集约式的商业合作模式。同时,2018年延安必康率先成立了首个医药产业链纵向联盟——”必康工商零联盟”,提升了延安必康渠道及终端把控能力,进一步扩大了公司产品销售覆盖半径,联盟成员仍在不断拓展。
延安必康销售团队长期深耕医院终端,与医生团队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拥有丰富的临床资源。同时延安必康与中华医学会、中国医师协会、中国国际医学交流基金会等主流医师协会建立了长期交流机制。并在江苏徐州打造国内超前的智慧医疗培训体验中心,配备了上百间全球顶级的VR/AR手术实验室、国家实验室、千人会议厅、大健康体验中心及五星级会务酒店,每年可容纳十余万名精英医生到访,成为国际各级医师学习和交流的大平台。进一步扩大和深化延安必康第一终端的影响力。
在”两票制”背景下,2017年公司开始通过并购进入医药商业领域。2017年公司完成对河北润祥医药和河南百川医药的并购,业务覆盖河南、河北两个省份。润祥医药和百川医药分别是河北与河南地区排名靠前的医药流通企业,经营范围包括中成药、中药材、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医疗器械以及医药零售连锁。2018年至今,公司继续扩大商业版图,与各区域优质商业流通公司签订收购框架协议,目标公司销售网络分别覆盖湖南、江西、青海、北京、广东、安徽、山东、黑龙江、甘肃、以及江苏等地区,均为地区性知名商业公司,资源整合能力及配送能力强,拥有大量合作关系稳定的下游客户,未来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和上升空间。
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自行销售其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也可以委托药品经营企业销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从事药品零售活动的,应当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延安必康所有销售终端均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符合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规定要求。目前,延安必康销售终端和渠道主要销售自产药品,未来可承接其他非竞争性对手产品销售,充分发挥渠道和终端优势,进一步增加公司盈利能力。
成立二十多年来,延安必康始终坚守主业,不忘初衷,上市以来,公司年复合增长率超过60%。公司拥有丰富的产品种类和剂型,一流的生产工艺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下将显著提升效能,综合竞争力有望得到明显提升,最终扬起成长的风帆,在广阔的医药市场破浪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