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财险、中意人寿吃罚单,未按规定使用保险条款费率被罚74万
10月8日,浙江银保监局连发5张罚单,其中3张指向保险机构,累计罚没74万元。
逐一来看,因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阳光财险嘉兴中心支公司被罚50万元。
中意人寿浙江省分公司同样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基于此,被罚20万元,相关责任人被罚4万元。
事实上,保险公司除需按规定履行有关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报批和备案义务外,还应当在业务活动中严格履行报批、备案的条款费率,不得变相改变条款内容或突破费率,严守合规底线。2019年以来,“严监管、强监管”常态化,在高压监管态势下,保险业合规经营趋势向好。(蓝鲸保险 李丹萍 lidanping@lanjing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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