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信托到期未清算项目总额276亿元,称未发现关联方利益输送情形
11月11日晚间,安信信托发布了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回复公告显示,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到期未清算的信托项目总金额为276亿元。经自查,未发现信托计划资金投向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或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资金占用或挪用的情形。
此前的10月11日,安信信托发布公告称收到上交所问询函,问询函中上交所主要有四大问题,包括违约或延期兑付产品、涉诉信息披露、关联交易、控股股东易主风险等方面。
针对上交所要求披露的信托产品数量、金额等信息,安信信托在公告中回复称,2019年5月20日至9月30日期间,公司管理的信托产品到期的项目87个,已正常兑付58个,金额为65亿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到期未清算的信托项目总金额为276亿元。
安信信托表示,上述产品涉及的交易对手均为合法存续的市场主体,有房地产、股票等抵质押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在回复函中,安信信托介绍,产品出现延期兑付的问题主要是由于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变化,导致交易对手或项目未能如期完工或出售,流动性出现问题。
公告指出,2018年以来,受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影响,实体企业盈利能力下降,同时在资管新规等一系列监管政策的共同作用下,金融去杠杆进程加快,部分企业融资能力受限。在此情况下公司部分信托项目的融资方出现违约,未能及时、足额归还信托资金,进而导致公司部分信托产品未能如期兑付,以及因上述情况可能引发的诉讼风险,将会降低公司信托业务收入,同时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在公告中,安信信托承认在过往经营中存在合规意识不强的问题。
其表示,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定、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开展信托业务,以受益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为宗旨处理信托事务,按照信托文件约定的信托目的,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受托人义务。但在管理运用信托资金过程中,过往经营中存在合规意识不强的问题。
针对上交所要求核查公司产品资金投向是否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任何形式的关联方利益输送、资金占用或挪用等问题,安信信托表示,公司已按照问询函要求,布置业务部门和风险合规部门在信托业务受托人职责范围内逐笔核查了存量信托计划的融资方。经核查,未发现信托计划资金投向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或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资金占用或挪用的情形。
上交所在此前发布的问询函中还要求安信信托控股股东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披露偿债能力,并说明是否存在所持股份被司法处置的风险。针对这一情况,安信信托在公告中回复,截至9月末,国之杰总资产约为280亿元(按资产市值计算),总负债约为85亿元,整体资产负债率为30%左右。即使剔除持有安信信托股票市值,资产负债率约65.3%,整体资产负债率仍保持在合理水平。
其在公告中称,国之杰对外担保67.6亿元,涉诉金额约19.75亿,债权人已经同意展期;为安信信托相关业务提供担保的0.9亿元也已积极安排还款。综合当前情况,目前不存在所持有的安信信托股份被司法处置的风险,也不存在司法处置导致失去对公司控制权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