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财信

“爱晚系”非法集资案实控人曹斌铭一审被判无期,未兑付本金47亿

蓝鲸财经 发布于 2019年11月26日 16:00

11月26日,据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南京市中院”)消息,南京市中院对“爱晚系”实控人曹斌铭集资诈骗一案作出一审宣判。

南京市中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曹斌铭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依法处置后,按比例返还集资参与人;不足部分责令曹斌铭继续退赔。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12月至2018年4月间,曹斌铭先后成立并实际控制南京华越健康咨询有限公司、江苏爱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福晚投资控股(上海)有限公司、华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江苏福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华晚老龄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爱晚系”公司。

在此期间,曹斌铭以年化收益率8%-36%的高额回报为诱饵,以签订“居家服务合同”、“艺术品交易合同”等合同,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进行艺术品投资等为由,聘用、安排毕灵、岳冬等人(均另案处理)在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安徽省、天津市等18个省、市成立众多关联公司,以散发传单、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集资。

经法院审计,曹斌铭累计吸收公众资金人民币132.07亿余元,累计支付集资参与人本金及收益人民币89.22亿余元,至案发时,造成55169名集资参与人共计人民币46.98亿余元本金未归还。

案发后,公安机关对“爱晚系”关联公司名下4处资产予以扣押,经审计该4处资产的市场价值为65236.74万元,公安机关还对曹斌铭的字画和艺术品予以扣押,经鉴定价值是6548.59万元;另冻结曹斌铭、徐锦玲夫妇二人名下或者由其实际控制的银行账户内的钱款285.3857万元。以上共计价值72070.7157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曹斌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根据曹斌铭的犯罪事实及相关情节,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予以处罚。鉴于本案集资参与人的损失数额特别巨大,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本案财产刑执行时,退赔集资参与人损失优先于财产刑的执行。

此前警方通报显示,2018年5月初,“爱晚系”公司因资金链断裂、无钱兑付到期投资款,实控人曹斌铭潜逃境外,“爱福家”非法集资案始发。9月曹斌铭被押解回国并执行逮捕。2014年以来,曹斌铭等人先后在全国设立300余家关联公司,以“爱福家”产品、提供养老服务为名,向数万名中老年群众非法吸收资金。

蓝鲸财经注意到,目前“爱晚系”相关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侦查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

今年11月12日,据扬州市江都区公安局通告,已对江都辖区内扬州爱晚系相关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涉及公司扬州颐助健康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博春健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上述两家公司均为福晚投资控股(上海)有限公司全资控股的子公司。

《壹财信》对其发表的策略研究内容或与机构联合制作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的产品及服务、以及壹财信网站的文章、图片、评论等拥有版权等知识产权。欢迎转载,但转载须注明出处(来源:壹财信及作者名字)。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邮箱:yicaixinbd@163.com

相关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