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财务数据不真实”等,国寿财险宁德市中心支公司被罚38万元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国寿财险宁德市中心支公司”)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财务数据不真实”等,被处以38万元罚款。
与此同时,时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中心支公司总经理蓝婉云,被警告并处合计以9.8万元罚款。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德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宁金监罚决字〔2024〕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宁金监罚决字〔2024〕1号
被处罚当事人
一、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中心支公司
二、蓝婉云(时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一、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
二、财务数据不真实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十)项、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一、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中心支公司合计处以38万元罚款
二、对蓝婉云给予警告,并处合计以9.8万元罚款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德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1月3日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鄂尔多斯市中心支公司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鄂尔多斯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
9月28日中国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公开信息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中心支公司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2月1日收到鄂尔多斯银保监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中心支公司(法人/主要负责人:王浩),因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中心支公司编制虚假报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罚款25万元(鄂银保监罚决字〔2023〕2号)。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与本站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力…
-
银保监会就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 严格持牌经营要求 圈定非持牌机构五大“禁区”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韩宋辉 为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防范经营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