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九条”:夯实以投资者为本 上市融资监管重质
新“国九条”更加重视市场质量,以投资者为本,在市场准入、持续监管、退市监管上将更加严格,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更加约束融资侧,促进一二级市场平衡,提振市场信心;强监管防风险,在交易监管、机构监管、推动中长线资金入市等方面将加大力度,提升市场内在稳定性。
4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新“国九条”),随后为贯彻落实新“国九条”及配套政策,证监会就涉及发行监管、上市公司监管、证券公司监管、交易监管等方面六条规则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沪深北交易所同步就《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股票发行上市规则》等19项具体业务规则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从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到新“国九条”的出台,高度体现中央对资本市场的重视与支持。新“国九条”的出台有望提振市场情绪,中长期助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IPO市场准入、持续监管、交易退市等一系列资本市场规则体系。
更注重融资侧监管约束
新“国九条”分阶段规划了未来5年、2035年、本世纪中叶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与党的大局时点相一致。新“国九条”提出到2035年,基本建成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资本市场,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更加有效的保护,投融资结构趋于合理,上市公司质量显著提高,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新“国九条”重点提出坚守资本市场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政治性强调了坚持和加强党对资本市场工作的全面领导,资本市场要服务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重大战略,意味着将确保资本市场健康、稳定、有序运行提升为政治任务;人民性则强调践行“金融为民”的理念,为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提供安全、透明、高效的投资环境,切实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对于增强市场信心、激发市场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与前两次“国九条”相比,新“国九条”更加重“质”、解决“大而不强”;更加约束融资侧,促进一二级市场平衡,提振市场信心;强监管防风险,提升内在稳定性。2004年和2014年两版“国九条”旨在做大资本市场,促进中国资本市场更多元和更包容,包括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债券市场、私募市场、期货市场,推进注册制改革等。
2024年版则更加重视市场质量,以投资者为本,在市场准入、持续监管、退市监管上将更加严格,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在交易监管、机构监管、推动中长线资金入市等方面将加大力度,提升市场内在稳定性。
新“国九条”首次在国家层面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引入中长期资金,相关配套措施有望加快出台。早在2023年8月,证监会提及要制定大力引入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改革方案,但囿于涉及税收、银保资金等部际协同问题迟迟未出。
此次新“国九条”明确提出“优化保险资金权益投资政策环境,提升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投资灵活度,鼓励银行理财和信托资金积极参与资本市场”、“深化央地、部际协调联动,落实并完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中长期资金、私募股权创投基金、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税收政策,健全有利于创新资本形成和活跃市场的财税体系”。
在IPO节奏放缓的背景下,并购重组逐渐受到监管层和市场的关注,新“国九条”中有四条提到了并购重组,加大并购重组改革力度,鼓励上市公司聚焦主业,综合运用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方式提高发展质量。
结合2023年修订出台的《公司法》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分别从基本法律、部门规章层面提出进一步优化审核流程,未来并购重组市场将更加注重效率和质量,上市公司也有望迎来更加公平高效的并购环境。
此外,新“国九条”还从市场准入、持续监管、退市、交易等问题导向入手,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促进投融资、多空平衡,有助于提振市场信心。在股票发行方面,提高主板、创业板上市标准;对申报科创板企业的研发投入金额、发明专利数量以及营业收入增长率设置更高标准;将首发企业随机抽取检查的比例由5%大幅提升至20%。
在退市方面,进一步严格重大违法退市适用范围,调低2年财务造假触发重大违法退市的门槛至1年,并增加三类规范类退市情形,完善市值标准等交易类退市指标,多元退市渠道有望进一步畅通。对大股东减持、有效防范绕道减持等方面做了针对性完善,有助于维护证券交易秩序和市场公平。强化现金分红监管,多年不分红或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纳入“ST”。
随着新“国九条”细化升级监管政策的落地实施,资本市场生态望迎来巨大的质变。
更注重资本市场生态建设
新“国九条”是继2014年后时隔10年国务院再次专门出台的资本市场指导性文件,分阶段规划了未来5年、2035年、本世纪中叶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目标,系统提出了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的一揽子政策措施。
新“国九条”中延续了年初以来监管层对资本市场全流程的全方位细化监管趋势,着重突出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严格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和加大对退市行为的监管力度。在更好梳理企业上市全流程的基础上,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开放,进而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
对IPO监管再度加码,正是管理层注重市场生态建设的集中体现。根据证监会主席吴清阐述的监管理念及思路,证监会的监管将突出“强本强基、严监严管”,注重公平与效率,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方面,将从严把入口、加强上市后监管、畅通出口、压实责任等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3月15日,证监会集中发布了一揽子政策,对行业机构的监管进一步强化,提出引导行业机构坚持功能型、集约型、专业化、特色化发展方向,支持头部机构通过并购重组、组织创新等方式做优做强。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是未来重要趋势,证券业未来或仍将出现更多股权收购、兼并整合的案例发生。
而同日修订的现场检查新规,将继续强化中介机构责任,强调“申报及担责”,要大幅提高现场检查比例,研究提高部分板块的上市指标,从严监管未盈利企业上市,有利于激发上市公司的活力,提振投资者信心,增强投资者的回报与获得感。
为贯彻落实新“国九条”及配套政策,证监会加快推动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落地实施,就涉及发行监管、上市公司监管、证券公司监管、交易监管等方面六条规则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包含大幅提升首发企业随机抽查比例(从5%-20%);进一步严格退市标准、调降退市门槛;加强对上市公司分红的监管;加强对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的监管;加强对程序化交易的监管等。
同时,沪深北交易所同步就《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股票发行上市规则》等19项具体业务规则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涉及提高上市条件、规范减持、严格退市标准等方面。其中,主板第一套上市标准中最近3年累计净利润指标从1.5亿元提升至2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指标从6000万元提升至1亿元;创业板第一套上市标准的净利润指标,将最近两年净利润指标由5000万元提高至1亿元,并新增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的要求。
为进一步提升申报质量,防治“带病申报”,沪深交易所在原规定的1年内2次不予受理等情形基础上,增加“一查即撤”、“一督即撤”的情形,设置6个月的申报间隔期。此外,科创板拟引入ST制度;沪深港通交易信息披露机制将进行调整。
东兴证券认为,虽然此次新“国九条”的核心内容是前期监管要求的延续,但国务院、证监会和三大交易所推出的政策之全面,要求之细化近年罕见。如能动员资本市场各类主体全面快速高效贯彻新政要求,资本市场生态和整体面貌有望实现质变。再结合更为积极的财政、货币政策支持,“政策—资本市场—投资者”间的正循环有望加快形成,进而有效改善资本市场投资回报和证券公司中期业绩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