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银行违规不断,因多头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等一分行再遭处罚
广发银行近日屡遭监管处罚。11月21日,广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因多头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罚65000元。
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指出,广发银行存在多头开立银行结算账户、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撤销等资料的违法违规行为。
该罚单信息显示,该分行违反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六条、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六十七条,给予警告,并处以65000元罚款。作出处罚的日期为11月12日。
蓝鲸财经查阅发现,《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条指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第六条指出,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实行核准制度,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由开户银行核发开户登记证。但存款人因注册验资需要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除外。
某会计人员向蓝鲸财经表示,一个企业只能在一家银行办理基本户,但可以办理多个一般户。基本户可以存入现金也可以支取现金,而一般户只能转账和存入现金,不能直接支取现金。其表示此举是为了控制资金风险,比如税收。
实际上,近年来广发银行日子过得并不太平,2017年因侨兴案被罚7.22亿元后,广发银行内控问题逐渐暴露。11月6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广发银行侵害消费权益案例的通报,点名批评广发银行在私募股权基金代销过程中,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五大行为。
同日,江苏银保监局披露广发银行南京水西门支行存在与借款人串通违规发放贷款的行为,对广发银行四个相关责任人处以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或终身的处罚。而据裁判文书网信息,上述四人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分别被法院判处2~8年不等有期徒刑。
据了解,广发银行在上市之路坚持长跑达8年。今年1月,广发银行的增资扩股计划得以实施,对于本次增发计划,广发银行已经酝酿2年之久。
除了完成了近300亿的增资扩股,广发银行在去年底还完成了换帅。2018年12月26日,广发银行发布关于董事长变更公告称,2018年12月25日,广发银行选举王滨为该行董事。同日,该行选举王滨为董事长。
今年7月,广发银行又发布任免消息称,广发银行第一大股东中国人寿集团党委研究决定: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尹兆君兼任广发银行党委书记、拟任副董事长、行长,负责全面工作。彼时,外界纷纷猜测连续人事变动或许意味着该行在全力冲刺IPO,但对于该行上市的进展,目前仍未有大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