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诚信国际:注册制全面推行 公开发行公司债市场有望再迎“小阳春”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3月1日,新证券法正式落地实施。同日,发改委、证监会、沪深交易所也发布相关政策文件,注册制在公司类信用债市场全面实施。中诚信国际研究院高级分析师余璐3月2日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注册制全面推行,信用债市场迈向市场化发展新阶段,公开发行公司债市场有望再迎“小阳春”。
短期公司债市场发展可期
余璐指出,信用债市场将进一步扩容,同时注册制下各监管机构强化了信息披露及中介机构勤勉尽职要求,有望推动信用债市场朝向更加市场化方向发展,短期公司债市场发展可期。
2015年,公司债发行制度改革将公司债发行人范围从上市公司扩大至全部公司制法人,同时取消了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保荐制和发审委制度,直接由证监会核准较大地简化了公司债发行流程,受此影响,过去几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快速扩容,从发行量来看,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发行量超过5000亿元,是2014年发行量的近7倍,2016至2019年,除2017年受信用收缩影响,公开公司债发行量仅5600亿元左右,其余年份发行量均维持在万亿元以上。不过,一方面,核准制下公司债发行仍需证监会核准资金用途等,相对于实施注册制的中短期票据,流程仍相对复杂,发债条件也相对更为严苛,另一方面,公司债上市交易始终保持着对债券期限的要求,短期公司债市场发展受限,因此,公开发行公司债规模仍相对落后于中短期票据市场。随着注册制落实,公开发行公司债流程将进一步简化,同时一年期以内公司债券也有望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未来公司债市场有望再迎“小阳春”,其中短期公司债市场发展可期。
流程简化或带动企业债市场扩容
数据显示,企业债发行量在2014年达到近7000亿元的高峰后,此后发行量明显回落。2015年至2019年,企业债年度发行量分别为3421.02亿元、5925.70亿元、3730.95亿元、2418.38亿元和3624.39亿元,显著低于同期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及中短期票据规模。余璐认为,流程简化或带动企业债市场扩容。
余璐表示,过去几年企业债发行预审权已经由发改委下放给中债登和交易商协会,实施注册制后,发改委将彻底退出具体业务审核,而前述两家预审机构将负责企业债发行的受理及审核相关工作,同时发改委取消了企业债券申报中的省级转报环节,发行流程上进一步简化,注册制度下,发改委不再核准募集资金用途,但“鼓励发行企业债券的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的项目建设”这些改革措施均将极大激发相关发行主体的发债热情,或有望带动企业债市场扩容。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募集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发改委仍要求“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对募投项目出具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法规制度和产业政策的专项意见,并承担相应责任”,并要求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防范化解企业债券领域风险”,这或许使得省发改相关部门对企业债募投项目要求更为严格。
“公开发债条件放松,有望带动信用债市场进一步扩容,提升债券市场流动性。”余璐指出。修订后的《证券法》对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也进行了重大变革,删除了“最低公司净资产”“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等要求,进一步减少对融资行为干预,有利于推动债券融资朝向更加市场化方向发展。
余璐表示,放开发债企业最低公司净资产要求或有利于部分轻资产主体发行债券,不过考虑到近年来信用风险加速释放,投资者风险偏好整体有所降低,再加上投资端相关监管政策对债券信用资质仍保持着较高的要求,该项修订短期带来的影响或有限,将更多利好信用资质相对较好的服务类企业融资。长期来看,随着投资结构进一步多元化,市场风险偏好上升,删除发债公司最低净资产要求,或引入更多低信用资质发债企业,丰富债券市场信用层次,促进国内高收益债市场发展,加快形成多层次债券市场结构。
删除“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短期或更受市场关注。此前,《证券法》曾要求公开发行公司债“累计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以期约束发债企业负债结构,控制信用风险。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交易商协会、发改委、证监会等主要债券发行监管部门对该指标的口径把控标准并不一致,当债券累计余额达到净资产比例40%上限时,如发行人仍有融资需求,可以通过选择不同品种融资,规避上述约束条件,或者通过转向非标准化债权融资弥补融资缺口。删除“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发债条件,对发行人而言意味着融资自主权进一步加大,有利于其更好地做出融资安排。另一方面,近年来金融监管趋严,非标融资日益受限,取消公开发债累计债券余额限制也有利于进一步推动非标转标,弥补非标融资受限下融资缺口。在新的发债条件下,存续债券余额超过净资产40%的发行主体新增发债需求将不再受到限制,或将释放一部分融资需求,推动信用债发行市场,特别是公募债券市场进一步扩张。公募债券供给增多,也有望进一步增加债券市场流动性,促进债券二级市场发展。
投资者需做好信用风险管理
余璐表示,推动债券市场朝向更加市场化方向发展,意味着未来信用债市场将更加强调“风险自担”,投资者需做好信用风险管理。
注册制下,监管部门的监管重点从“事前”转向了“事中事后”。各监管部门进一步简化发债流程,降低发债门槛,并将发债审核权限“下放”,同时更强调对信用债存续期加强监管,特别是进一步强化了信息披露要求,明确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并要求发行人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同时对各中介机构勤勉尽责提出更高要求,强化中介机构责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述举措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各债券市场参与者行为,推动债券市场朝向更加市场化方向发展。
“未来信用债市场将更加强调‘风险自担’。”余璐认为,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投资者应强化信用风险管理意识,选择那些符合自身投资需求的债券进行投资,以获得与其风险相匹配的收益。
作者:昝秀丽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