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诺科技研发投入异于同行,招股书与年报数据自相矛盾
来源:壹财信
作者:谢利君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诺科技”)是电力用户侧的能源物联网产品及能源数字化解决方案提供商,以自主研发的智能电力产品、软件平台、智能算法为核心,在大型建筑、数据中心、交通枢纽等领域为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的能源数字化解决方案。
8月22日,北交所向其发出第四轮问询。同月30日,派诺科技做出回复。
研发投入异于同行
报告期(2019年至2022年1-6月)内,派诺科技研发费用支出3,822.13万元、3,612.62万元、3,781.26万元和1,964.64万元,同期营业收入分别为30,159.27万元、33,822.52万元、49,232.40万元和21,055.12万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2.67%、10.68%、7.68%和9.33%,呈现逐年下滑趋势。同期同行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均值分别为8.79%、9.45%、9.81%和9.66%,呈现上升趋势。这与派诺科技的研发费用投入完全背道而驰,且2021年和2022年上半年派诺科技的研发费用率明显低于可比公司均值。
除研发投入异于同行外,派诺科技还存在依赖赊销以及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比重较高的问题。
据招股书,报告期内派诺科技的应收票据分别为1,712.93万元、2,667.94万元、4,546.35万元和3,593.82万元,同期应收账款分别为15,135.42万元、16,890.12万元、22,775.38万元和24,833.87万元。报告期各期,派诺科技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之和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55.86%、57.83%、55.50%和135.02%。
招股书还披露,报告期内派诺科技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1,551.90万元、1,451.00万元、2,208.18万元和613.31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10.27%、44.40%、31.29%和82.32%。
除上述问题外,派诺科技的多项实用新型专利也已经过了保护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招股书披露,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2022年10月28日),派诺科技及子公司拥有专利共196项。《壹财信》发现,其披露的第37至45项共计9项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权属人均为派诺科技,申请年份均为2012年,如今已过保护期。此外,第46项至50项共计5项专利的申请日期均为2013年,也即将过保护期。
招股书与年报数据矛盾
2014年10月14日,派诺科技的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证券代码为831175。招股书显示,自2014年10月14日至2021年12月1日,派诺科技的主办券商均为华林证券,而到了2021年12月2日,主办券商变更为长城证券。此外,派诺科技的年报审计机构也有变更。2019年派诺科技的年报审计机构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2022年半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派诺科技于2022年4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更正了其2019年和2020年的年报,同年9月8日更正了其2021年年报。对比招股书和派诺科技更正后的2019年年报发现,两者不仅在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方面存在细微差异,当年度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也存在较大差异。
招股书披露,派诺科技2019年第一、三、四大供应商分别为浙江晨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迪通达科技有限公司和济南圣鸿电子有限公司。当年度派诺科技对上述三名大供应商的采购额分别为1,357.30万元、424.59万元和410.76万元。其在新三板更正的2019年年报显示,当年对第一、三、四大供应商(不具名)的采购额分别为1,355.43万元、422.85万元和405.92万元。
2019年派诺科技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信披也存在与公开数据不一致的情况。招股书披露,当年度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分别为803.57万元、572.48万元、563.98万元、551.12万元和535.53万元。更正后的新三板2019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对不具名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分别为590.52万元、526.79万元、508.27万元、415.01万元和379.58万元。
(截图来自新三板更正后2019年年报)
招股书中关于2020年和2021年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数据也存在与新三板年报“打架”的情况。
招股书显示,2020年派诺科技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分别为1,097.83万元、1,066.22万元、871.64万元、525.54万元和510.86万元。新三板年报(更正版)显示当年对不具名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分别为1,066.22万元、685.93万元、525.54万元、510.86万元和455.92万元。
招股书披露,2021年派诺科技前五大客户分别为厦门天马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天马”)、农业银行(601288)、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和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销售额分别为3,570.35万元、3,525.53万元、1,244.03万元、1,112.45万元和1,000.52万元。新三板2021年年报(更正版)披露,当年度派诺科技前五大客户为厦门天马、农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武汉车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车都”)、农业银行昌吉分行、广州市白云区国家档案馆(以下简称“白云区档案馆”)。新三板年报披露,当年对第一大客户厦门天马的销售额与招股书一致,但对第二至五名大客户的销售额分别为1,489.79万元、831.25万元、779.25万元和697.85万元。
有意思的是,一轮问询回复中武汉车都和白云区档案馆的销售金额与年报一致,但武汉车都在当年度前十大客户名单中位列第七,白云区档案馆则位列第十。综合2021年的新三板年报与招股书披露信息,上述差异或为合并口径不一所致。
无独有偶,2022年上半年前五大客户的信披也存在上述情况。
据招股书,武汉车都和南网能源(003035)分别为派诺科技2022年上半年的第四大客户,分别贡献销售金额700.81万元。一轮问询回复显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派诺科技2022年上半年第三大客户(南网能源2023年半年报显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南网能源的控股股东),销售额不仅包括综合节能改造项目工程的700.81万元,还增加了充电站运维服务368.53万元,合计1,069.34万元。
(截图来自一轮问询回复)
综上,派诺科技的招股书与新三板的年报数据出现了多处矛盾的情况,其招股书信披的真实性或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