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最新公告:控股股东终止收购公司持有的高新地产100%股权
长春高新公告,鉴于《附条件协议》约定的用于支付相关交易对价而筹划的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并募集金额相关事项尚未成功落地实施,同时综合考虑目前国家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控要求、长春新区国有资本产业布局安排及超达集团实际经营业务调整情况等,控股股东超达集团决定终止发行可交换债券收购公司所持有的高新地产100%股权事宜,并解除前述签署的《附条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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