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特科技参与一客户破产重组,两股东公告内容曝出疑点
来源:壹财信
作者:童牧瑶
地处长三角腹地的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富特科技)深交所创业板IPO日前取得了重大进展,据证监会披露相关公告显示,富特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已获批文。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热度居高不下,富特科技作为行业知名的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源核心零部件供应商,其客户包括广汽集团、长城汽车、蔚来汽车、雷诺汽车、日产汽车、上汽集团、比亚迪、长安汽车等国内外知名汽车制造企业。
客户破产重组后债转股
富特科技从事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源系统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主要产品包括车载充电机(OBC)、车载DC/DC变换器、车载电源集成产品等车载高压电源系统,以及液冷超充桩电源模块、智能直流充电桩电源模块等非车载高压电源系统。
据招股书,2019年至2023年上半年,富特科技营收分别为2.00亿元、2.95万元、9.64亿元、16.50亿元、8.74亿元。同期,富特科技2019年末至2023年6月30日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8,170.72万元、11,330.56万元、31,906.19万元、33,807.07万元和36,761.08万元,其中应收账款的前五大客户合计占比在八成左右。
作为汽车行业的上游产业链,富特科技的应收账款回收与汽车企业经营有着直接的联系。据招股书,知豆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下称:知豆汽车)曾是富特科技的客户,2018年富特科技因知豆汽车未按期支付款项将其一纸诉状告上法庭,经调解知豆汽车应支付富特科技货款3,300.93万元、质量保证金40.00万元。但知豆汽车并未及时履行支付义务,进入破产重整状态。据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文件,截至2019年末,富特科技将其对知豆汽车的3,336.28万元应收账款全部计提坏账准备。
另2021年知豆汽车破产管理人出具的《债权分配通知书》显示,富特科技在知豆汽车重整案中享有普通债权金额3,668.38万元。截至2022年末知豆汽车对富特科技尚有3,190.88万元未偿还,2023年2月富特科技收到知豆汽车破产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分配的256,786.53元。截至2023年末,富特科技对知豆汽车尚有3,200.55万元未收回并全部计提坏账准备。
据公开资料,知豆汽车成立于2015年,主要业务是研发、生产、销售及运营电动微车服务平台,目前南京知豆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持有知豆汽车100%的股份。今年3月7日,知豆汽车在微信公众号上信息披露,2023年10月,吉利汽车集团、爱玛科技创始人、知豆汽车创始人鲍文光、金沙江联合创投等自然人或法人合力焕新知豆汽车,对其完成资本战略重组。
(截图来自知豆汽车微信公众号)
据证券日报网,2023年末新大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吉利旗下浙江济底科技有限公司、金沙江联合创业投资企业等共同投资宁海宁豆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下称:宁海宁豆)。
另据企查查,2024年1月宁海宁豆股东迎来大换血,富特科技入股成为新股东之一,持股比例3.2240%,认缴金额为547.872044万元。富特科技本次入股宁海宁豆应该是知豆汽车的重组后通过债权转为了股东。
(截图来自企查查)
股东公告曝出信披疑点
研究中发现,富特科技的招股书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疑点。
多版招股书披露了富特科技2019年至2023年6月期间的股本演变情况。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002452.SZ,下称:长高电新)在2021年11月转让股份之前持股11.84%。
2021年11月19日,长高电新与广东栖港蔚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广东栖港)签署《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长高电新的曾用名)与广东栖港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长高电新将其所持公司144.14万股股份以4,5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广东栖港。
长高电新作为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对外转让富特股份的股权时也详细披露了相关情况。
根据长高电新公告,2020年12月31日富特科技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分别为47,684.90万元、30,121.90万元、17,563.00万元,当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1,393.24万元、389.82万元、203.09万元、-2,102.07万元。公告称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数据来自长高电新公告)
但据富特科技招股书,公司2020年末合并口径的总资产、总负债、所有者权益金额分别为50,384.84万元、33,954.39万元、16,430.45万元,当年度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9,483.03万元、-2,790.02万元、-1,481.37万元、1,776.44万元;同期母公司总资产、总负债、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7,891.16万元、31,020.79万元、16,870.37万元、29,448.76万元、-2,685.49万元、-1,376.20万元、627.59万元。
长高电新公告披露的富特科技2020年财务数据与富特科技招股书披露的经审计后的母公司、合并口径的对应财务数据存在出入。
或是因为长高电新披露的数据未经审计,双方披露的数据出入尚能解释。但令人疑惑的是,另外一名股东入股富特科技股份时披露了富特科技2019年的财务数据,而该已经审计的数据与富特科技招股书披露的母公司、合并口径的对应财务数据仍然存在出入。
2020年12月,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2144.SZ,下称:宏达高科)与富特科技及富特科技全体股东签订增资协议,宏达高科以4,000.00万元的价格认购公司新增股份305.06万股,占该增资后总股本的4.00%。
宏达高科是深交所上市公司,根据其披露的公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富特科技的总资产、总负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分别为29,667.50万元、22,600.47万元、7,067.03万元,当年度营收、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9,819.78万元、-6,576.20万元、-6,576.20万元。该公告已特别注明,2019年财务数据经天健所审计。
(数据来自宏达高科公告)
而富特科技本次IPO审计机构也是天健所,据首版招股书,富特科技2019年合并口径数据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010.35万元、-6,095.37万元、-6,095.37万元,截至当年度末,总资产、总负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分别为30,840.29万元、22,928.47万元、7,911.82万元,与宏达高科披露的数据分别相差1,172.78万元、328.00万元、844.78万元、190.57万元、480.83万元、480.83万元。
对比富特科技首版招股书披露的2019年母公司的财务数据,两份资料中对应的数据也存在出入,同一会所出具的财务数据也存在出入,个中原因不得而知。
综上,富特科技及其中介机构国泰君安、天健所应对上述存在的信披问题给出解释,我们也将继续关注其上市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