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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联技术IPO:外部股东将获巨额回报,资金流转或违规逃脱处罚

壹财信 发布于 2024年04月10日 15:24

来源:壹财信作者:白 羽2023年1月6日,深圳市睿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睿联技术”)创业板IPO在深交所当年度的首次审议会议上通过审核。时隔近一年后,睿联技术于2023年12月18日提交注册申请,同时更新了招股书注册稿。睿联技术主要从事自主品牌“Reolink”的家用视频监控产品软硬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属于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销售渠道以线上平台为主,在亚马逊平台的销售额占比超过六成,重点面向海外消费市场。设立时实控人还未从华为离职,同行研发人员成唯一外部股东2020年至2023年1-6月(下称“报告期”),睿联技术分别实现营业收入96,004.65万元、136,721.14万元、165,237.89万元、88,367.84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18,580.04万元、24,866.37万元、28,417.62万元、18,558.83万元。根据招股书披露的2023年度经营业绩预计情况,睿联技术业绩将保持连续增长趋势。据申报材料,2009年1月,刘小宇、王爱军、刘星分别出资3.50万元、3.50万元、3.00万元设立了睿联技术前身深圳市百川安防科技有限公司。睿联技术在招股书中披露,为便于工商登记手续办理,设立时刘小宇、王爱军之股份均委托刘星代持。但之后仅过了3个月,睿联技术又表示“刘星基于个人事业规划考虑,决定退出创业”。2009年4月,刘星将初创3个月的企业股权按照原始出资额转让给刘小宇、王爱军,解除了前述代持。目前,刘小宇、王爱军始终为睿联技术之共同实际控制人,并于2018年4月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招股书显示,刘小宇于2006年6月至2009年2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海思半导体)产品经理,王爱军于2004年2月至2009年2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海思半导体)开发部经理。刘小宇、王爱军在参与睿联技术前身设立时均还在前东家任职,同时作为华为员工和睿联技术创始股东的身份重叠约1个月,不知当时没有显名持股是否出于竞业相关考虑。而既为两名实控人代持,又短期内退股的创始股东刘星身份在招股书并未披露。截至目前,睿联技术的股东仅有一名外部人员,其余均为公司高管、员工或员工持股平台。2010年5月,刘小宇、王爱军分别按总出资额4.00%、4.00%的比例转让股权给谢冉辉。转让后,谢冉辉持有的8.00%股权仍登记在王爱军名下,由王爱军统一代持,代持原因仍系为便于工商登记手续办理。问询回复显示,2007年8月至2010年5 月,谢冉辉任珠海安联锐视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安联锐视”)研发经理,即谢冉辉从安联锐视离职的同月便入股投资了睿联技术。招股书中未表示谢冉辉是否曾在睿联技术任职,而安联锐视现为创业板上市公司,系睿联技术主营产品的竞争对手。招股书披露,此次股权转让系睿联技术初创期间业务发展面临资金周转需求,谢冉辉是实控人的朋友,其看好睿联技术团队及发展前景而向睿联技术投资8.00万元。谢冉辉入股形式是从刘小宇、王爱军的持股中受让,因此8.00万元资金支付给了两名实控人,而之后这笔股权转让款还予以了退还。2013年底至2014年初,因睿联技术引入员工持股稀释了股东股权,谢冉辉实际持股比例从8.00%下降至2.50%。经商议,刘小宇、王爱军向谢冉辉退回上述原始股权转让款以及资金成本,解除代持关系,谢冉辉再将相关款项以增资形式取得稀释后的2.50%股权。2014年1月,谢冉辉采用增资形式入股睿联技术,当时2.50%股权比例对应注册资本16.25万元,谢冉辉以1.00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认缴。此次入股也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形,招股书表示,由于谢冉辉工作比较繁忙,委托好友李秋霞代为持股。不过工商年报显示,截至2014年末,李秋霞(实际持股股东为谢冉辉)实缴资本仅为4.04万元。2020年8月,李秋霞将代持股权还原并转让给谢冉辉配偶廖小霞。廖小霞在这之后进行了一部分股权套现,分别向刘小宇、王爱军、苏娜转让0.20%、0.20%、0.06%股份,价格为27.78元/股,合计股权转让款为1,138.89万元,相较于谢冉辉当初投资的16.25万元已收回约70倍投资收益。上述股份转让后,廖小霞仍持有睿联技术159.70万股股份,占发行前总股本比例为1.77%,发行后的锁定期为上市起12个月。参考2022年睿联技术基本每股收益3.16元,以及截至2024年3月27日,睿联技术所属行业近一年静态市盈率28.72,睿联技术上市股价或达到90.7552元/股。廖小霞目前持有的睿联技术股份在上市后价值或达到14,493.61万元,考虑到睿联技术2023年预计业绩仍持续上涨,发行价或更高。关联方资金往来引关注,资金流转违规逃脱处罚睿联技术不仅股东中频繁出现代持股情形,其自身在成立子公司时,也通过委托其他企业代持。睿联技术称,早期考虑到境外经营的便利性,委托董事周瑞之配偶王蓓蓓控制的关联方深圳市易览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易览”)代持境外子公司股份。深圳易览于2018年11月设立特克数字有限公司/Eztech Digital Inc(下称“美国特克”),于2018年12 月设立易览有限公司/Easy Home Innovation Limited(下称“香港易览”),实际均系睿联技术子公司,深圳易览未对两公司实缴出资。后为使持股关系与店铺权属保持一致,睿联技术与深圳易览解除了委托关系。2020年12月,深圳易览将美国特克100%的股权还原至睿联技术子公司易云创新有限公司/Ezcloud Innovation Limited(下称“香港易云”)名下,2021年8月,深圳易览将香港易览100%的股权还原至睿联技术子公司睿联创新有限公司/Reolink Innovation Limited名下。值得注意的是,睿联技术实控人控制的关联方还通过睿联技术及供应商,疑似违反相关规定进行境内外资金流转。香港Reolink Digital Technology CO.,Limited(下称“香港睿联数位”)系睿联技术实控人控制的关联方。报告期内,香港睿联数位曾为睿联技术子公司香港易云提供资金245.45万美元。香港睿联数位注销前,该等资金流向睿联技术供应商远力行(香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又经两家供应商主要财务人员及关联自然人转手后,最终流向睿联技术实控人王爱军等多名自然人。睿联技术被问询到这一情况时解释称,2019年,关联方香港睿联数位与睿联技术主要供应商之间,以境外出借美元、境内收取人民币的方式,通过供应商财务人员及关联自然人账户进行资金流转,最终间接将相关资金汇入境内,流向实际控制人等股东。而上述的资金流转或存在规避外商投资与外汇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据问询回复,香港睿联数位设立时,未履行境外投资相关审批程序。上述境外出借美元、境内收取人民币的情形,虽未以营利为目的,但该行为最终导致相关资金汇入境内,不排除会被认定为违反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睿联技术补充称,公司暂未因相关情况被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鉴于最后一次境外出借及境内收款行为发生时间为2019年9月2日,距今已逾2年,且香港睿联数位已于2021年3月19日注销。即使被认定为违规,监管部门也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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